壓力機或帶壓力表的千斤頂:不小于300KN。
試驗室用瀝青混合料拌和機:能保住拌合溫度并充分拌合均勻,可控制拌合時間,拌和機的容量為10L(小型)或30L(大型)。
脫模器:電動或手動,可無破損地推出圓柱體試件,備有要求尺寸的推出環。
各種試模:包括壓頭,每種至少3組,由高碳鋼或工具鋼制成,試模尺寸應保證成型后符合要求試件尺寸的規定。
抗壓試驗圓柱體試模:采用φ100mm×100mm的試件尺寸時,試模內徑與試件直徑相同,試模高180mm,上下壓頭直徑100mm,上壓頭高50mm,下壓頭高90mm。
三軸試驗圓柱體試模:采用φ100mm×200mm的試件尺寸時,內徑與試件直徑相同,試模高300mm,上下壓頭直徑100mm,上壓頭高50mm,下壓頭高90mm,試模也可由一個分成兩半的內套和一個圓柱形外套組成。
烘箱:大、中型各一臺,裝有溫度調節器。
臺秤、天平或電子稱:稱量5kg以上的感量不大于1g;稱量5kg以下時,用于稱量礦料的感量不大于0.5g,用于稱量瀝青的感量不大于0.1g。
瀝青運動粘度測定設備:毛細管粘度計或賽波特粘度計。
插刀或大螺絲刀。
墊塊。
溫度計:分度為1℃。宜采用有金屬插桿的熱電偶瀝青溫度計,金屬插桿的長度應不小于300mm,量程0℃~300℃,數字顯示或度盤指針的分度0.1℃,且有留置讀數功能。
其它:電爐或煤氣爐、瀝青熔化鍋、拌和鏟、標準篩、濾紙(或普通紙)、膠布、卡尺、秒表、粉筆、棉紗等。